集团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表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的文件获悉,浙能集团战略管理与法律部被授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浙能集团也因此成为浙江省属国企唯一获奖单位。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更大成绩,经过主管部门推荐,省里统一评审、上报,全国公示等层层筛选,最终评选出了包括中央宣传部新闻局经济新闻处在内的100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单位,全省有4家先进集体获奖。受到该次评选活动申报主体的限制,集团以战略管理与法律部(集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作为主体申报。荣誉称号的获得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以及集团各部门、系统各单位的长期坚持、不懈努力和成果积累。
近日,集团战略管理与法律部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集团战略管理与法律部提供
在集团领导高度重视下,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早在2006年就已全面启动。战略管理与法律部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指引,努力将知识产权战略深度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中,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全面纳入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体系,使浙能集团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保护以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确立为浙能集团的发展战略之一,该部门参与指导制订科技创新中长期规划,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截至2017年底,浙能集团累计投入研发费用近40亿元,获专利授权311件,其中90%以上的专利已实现了产业化推广,累计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12项,获得社会力量设奖奖励138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知识产权为技术融于资本、融入市场提供了最快捷高效的桥梁,经知识产权化后的技术成果在产业合作过程中最大程度实现了企业的利益诉求。
在致力于企业商标战略的探索与实践,加强商标保护,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中,从2006年开始,集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起了商标全类注册。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拥有注册商标284件,基本实现了企业商标的全类保护。制定并不断完善《商标管理办法》,内抓企业的商标规范使用与管理,外抓对公司商标专用权侵害的打击。平时在全国范围内对“浙能”等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定期出具商标监测报告,积极开展商标维权保护。同时借助央视、新华社、浙江卫视、《浙江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电力报》等媒体,不断加大对外品牌宣传力度。企业商标、字号等保护成绩显著,2011年,“浙能集团”“ZHENENG”等商标就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012年,“浙能”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2014年,“浙能”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经评估机构评估,早在2011年,“浙能”系列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就已经达到4.4亿元人民币。如今,浙能集团的发展成果正源源不断地凝结到“浙能”等商标中,使得品牌价值获得了巨大提升。
以国家标准为遵循,集团组织落实有关新标准的制订,做好技术创新的宣传与保护。在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指引下,针对燃煤电厂多污染物排放高的难题,浙能集团首创了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在2018年1月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该技术破解了我国大气污染和能源安全的双重挑战,实现了煤炭在电厂的清洁利用,围绕该技术形成了超低排放技术“专利群”。2017年6月,战略管理与法律部牵头组织参加2017年6月阿斯塔纳世博会,将超低排放技术和企业形象展现在世界面前,在展览现场得到了习近平主席的肯定和国内外专家的赞扬。
在不断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注重对他人知识产权引进与保护,自浙能集团公司成立起,就全力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所需的计算机软件正版化要求,下属各发电厂等单位需要的一些技术专利引进严格遵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规定。同时对引进的专利均要求履行完备的知识产权许可程序。截至目前,集团未发生一起因知识产权侵权而引发的重大诉讼纠纷。
经过多年的实践,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已成为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之一,使集团在科技兴业的征程中既保护了创新,又实现了共赢。集团连年排名中国企业500强榜单,经营指标如净利润、资产利润率、收入利润率和人均净利润指标均排名全国发电行业前茅,实现了知识产权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这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集团领导长期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的结果,也是集团上下各单位、各部门努力工作的结晶。今后,集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