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集团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8-03-13
日前,浙能集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的请示报告获省国资委批复,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这是浙江省继去年成立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之后,推动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又一大突破。这次批复的试点单位仅为两家,浙能集团是其中的一家
省国资委在批复文件中指出,浙能集团要定位为依托产业运营、资源整合和产融结合推进我省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的投资主体、资本运作主体和体制创新主体。到2020年,将集团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综合清洁能源供应商和服务商,成为治理规范、经营高效的具有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综合能力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基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功能定位,省国资委将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下属企业改制方案、下属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等11项出资人权限下放给浙能集团董事会,由其董事会依法行使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要求浙能集团要紧紧围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定位,认真做好强化业务运营、优化组织结构、调整管控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加强改进党的建设等工作。
何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从中央到地方的具体实践来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根据出资人授权开展资本运作的专业平台,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资本运作、产业整合能力。与一般国有企业不同的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不仅要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更要在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引导产业投资方向、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省国资委企改处负责人表示,两家新成立的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定位为依托产业运营、资源整合和产融结合,推进能源、交通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整合主体、资本运作主体和创业投资主体,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投资意图的市场化运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