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检查指导浙能集团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月17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率队煤电调控及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专项督查组,来到长兴发电公司检查指导,现场了解浙能集团下属发电企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对浙能集团在煤电机组清洁化改造方面先人一步表示赞赏,并要求进一步认识发电行业新形势,牢牢把握转型升级主动权。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带队来到长电公司检查指导。 方磊 摄
黄学农一行深入长电公司生产现场,实地了解该公司四台燃煤发电机组运行情况,并查看了该公司环保设备设施的投运情况,调阅了运行机组的实时排放指标,详细询问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实际效果。黄学农还听取了关于长电公司光伏发电、供热等综合能源项目开展情况的汇报。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浙能集团董事、总经理柯吉欣向督查组全面汇报了浙能集团近年来电力事业发展、天然气管网建设、新能源项目开发、海外市场拓展以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与会各方还就长电公司四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项目、脱硫废水蒸发项目等进行了讨论交流。
黄学农赞扬了浙能集团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的贡献,并肯定了浙能集团优秀的企业管理与经营理念,他要求浙能集团进一步认识当前发电行业“电价、利用小时下降,煤价上升”这一新的严峻形势,牢牢把握转型升级的主动权,在保障全省电力供需平衡的同时,让煤炭得到清洁高效利用。
浙江省能源局电力处处长金国生,湖州市发改委副主任张云峰等陪同调研。
据悉,长电公司4台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总投资约3.6亿元,首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自2015年5月20日正式开工,2017年6月8日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完成后,二氧化硫排放将不超过35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不超过50毫克/标准立方米,烟尘排放不超过5毫克/标准立方米,按年利用小时数4000小时计算,每年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845吨、烟尘排放106吨、二氧化硫排放2006吨。